
县(市、区)住建局、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(国际商务区)建设交通局、嘉兴港区(综合保税区)建设交通局,各有关单位:
为提高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,确保民用建筑节能工程安全,保障建筑节能实施效果,推进城市建设高品质和高质量发展,根据目前我市使用建筑节能保温材料(产品)的实际情况,我局起草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民用建筑节能保温材料(产品)使用的通知》。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,并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(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)及电子版反馈至我局建管服务中心(无意见也请反馈)。
联 系 人:金国伟
联系电话:0573-83990145
邮 箱:463955509@qq.com
附件: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民用建筑节能保温材料(产品)使用的通知》
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0年10月27日